一、出臺背景和必要性
中小微企業量大面廣,是經濟發展的底氣和韌性所在,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石。當前,受原材料價格上漲、訂單不足、用工難用工貴、新冠肺炎疫情散發多發等多重影響,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面臨諸多困難和挑戰。國務院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一系列惠企政策有力幫助了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減輕負擔,增強了企業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
當前,我省絕大多數企業對經濟形勢和發展環境的信心在不斷增強,對自身生產經營形勢的預期普遍好于前年,但在政策環境、資金周轉、用電用能等方面存在較大困難,部分企業還面臨較難解決的問題,多數中小微企業未恢復至疫情前水平,個別企業持續虧損,生產經營負擔仍然較重。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助企紓困的決策部署,保障經濟韌性和就業韌性,穩住經濟基本盤,省政府研究出臺了《遼寧省減輕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負擔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二、總體考慮和特點
1.突出企業關注,謀劃務實舉措。本著“小切口”原則,重點圍繞中小微企業反映較集中的預交水電燃氣費、轉供電加價、繳納保證金、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等四個方面問題,提出易于落地的務實舉措,解決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具體困難。
2.突出結果導向,形成突破性政策。以切實緩解企業流動資金困難為目標,聚力解決實際問題,規范了各類保證金的返還方式和期限,大力推廣電子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保證金,降低投標、履約、工程質量保證金比例。針對預收電費燃氣費、降低用電辦電成本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明確轉供電分攤電費原則,設置利益調節機制。
3.突出協調聯動,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針對長期困擾中小微企業的賬款拖欠問題,樹立系統解決問題的思維模式,形成政、銀、企協同推進機制。建立暢通的企業投訴渠道,運用法律手段或協商解決企業欠款。加強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遼寧)等平臺數據共享,通過信用評價等方式引導大型企業及時支付款項。加強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監督管理,引導企業及時向社會公示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信息。
三、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降低企業預交電費和辦電負擔、規范轉供電電費收取、延緩下調預交燃氣費、保障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加快返還企業保證金等資金、強化政策落實等6個方面22條政策措施,進一步減輕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負擔。
1.降低企業預交電費和辦電負擔。一是依據《國網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實施用電客戶預存電費積分獎勵的通知》(遼電營銷〔2021〕859號),減輕企業預交電費負擔,實施預存電費積分獎勵,積分自動結轉電費或沖抵欠費。二是運用數字化手段,以需求為導向,通過國網商城,推廣“電e貸”等金融產品。三是對于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且電力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實行“減額增次,隨購隨用”交費政策。四是依據《遼寧省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行動計劃》(遼發改能源〔2021〕182號),轉變服務作風,讓企業有更多獲得感,對160千伏安及以下城鄉低壓小微企業用電報裝實行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的“三零”服務。五是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提出擴大智能交費覆蓋面。
2.規范轉供電電費收取。一是依據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8〕1491號)和省工信廳等3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轉供電電費收取的通知》(遼工信[2022]51號),對轉供電環節加價問題進行規范,明確利益分配,提出轉供電主體每月向所有終端用戶收取的電費總和以其向電網企業交納的總電費為限。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配套設施等用電費用,由轉供電主體通過物業費、租金、公共收益解決,損耗電費公平分攤至各終端用戶。二是推廣“網上國網APP”轉供電費碼,利用轉供電查詢工具,即時查詢實際被收取的電價和國家定價的差距,確保政策紅利精準到位。
3.延緩下調預交燃氣費。一是考慮省電力公司實施用電客戶預存電費積分獎勵等政策同樣適用于燃氣公司,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燃氣使用成本,提出實施預存燃氣費積分獎勵,積分自動結轉燃氣費或沖抵欠費、中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長延期15日交納燃氣費等突破性措施。二是參考沈陽燃氣公司《工商業燃氣用戶預付款管理細則(試行)(修訂)》,向全省推廣連續6個月或12個月無欠費的中小微企業可申請下調、取消燃氣預交費。三是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29號),提出取消涉及市政管網至建筑區劃紅線連接的建設及驗收接入環節費用和與建筑區劃紅線內,燃氣工程安裝不相關或已納入工程安裝成本的有關費用。
4.保障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一是依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2〕9號),對審查后的投訴線索,轉辦時間由10個工作日縮短至7個工作日,將企業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向社會公示,強化社會信用監督。二是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1〕52號),加強企業應付賬款等信用信息共享,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增信。三是依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提出大型企業要及時向社會公示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信息,不公示或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理,通過信用公示和行政手段雙管齊下,增強大型企業自身約束力。四是依據國務院國資委《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進一步做深做實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的通知》(國資發財評〔2021〕104號),提出國有企業要將逾期未支付款項情況納入內部考核等工作范圍,對金額大、反映強烈、影響惡劣的拖欠問題和違規行為,由國資部門開展調查核實和追責問責。
5.加快返還企業保證金等資金。一是依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提出支持使用電子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證金,改變繁瑣形式,減輕投標人的資金壓力。二是在《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質〔2017〕138號)規定的基礎上,提出我省突破性舉措,將依法招標的工程項目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比例分別由不超過2%降至1%和不超過10%降至5%,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比例由不高于3%降至2%,并要求按程序在規定時限內退還各類保證金。三是依據《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遼財采〔2021〕153號),提出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和采購包不再收取投標保證金。四是依據省法院出臺的《推進全省法院“勝訴退費”工作的規定》,建立一站式訴訟退費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要及時返還訴訟費。通過提出降低保證金提交比例和加快返還等措施,進一步緩解中小微企業現金流壓力。
6.強化政策落實?!度舾纱胧肥侵行∥⑵髽I面臨原材料價格上漲、新冠肺炎疫情沖擊等極端困難時期提出的,是當前我省幫助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推動實現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遵循,強化宣貫解讀,切實抓好政策落實。一是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強化橫向協同、縱向聯動,清單化、項目化、工程化推進各項措施落實。二是加強對中小微企業面臨困難和問題的調查研究,結合實際出臺相應舉措,定期對落實情況進行評價。三是加大宣貫力度,各項措施由責任單位負責宣傳解讀、培訓指導,要明確操作流程,推進“免申即享”,確保企業應享盡享。